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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2025年3+证书报名:11月1-10日!报名网址→

重磅消息!!

省考试院最新公布

广东2025年高考(含3+证书)

报名工作将于

2024年11月1日-10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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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下同)报名工作将于2024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为做好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前途命运和家庭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招生委员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确保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报名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报名资格联审工作机制;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结合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严把资格审核关,严防“高考移民”;要不断优化报名资格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考生少跑腿”。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高中学校、报名点要根据《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做好高考报名组织实施和考生宣传指引工作。

二、加强报名点管理


各地高考报名点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应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粤招办〔2022〕1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高考报名点的统筹和管理,根据考生分布合理设置报名点。报名点一般设置于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报名点。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应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社会报名点进行高考报名。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有五年一贯制审核任务的高职院校应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部署做好报名点设置工作。各地高考报名点名单经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后,于10月中旬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报名点的管理,按标准规范配置报名设备;报名前对各报名点业务负责人开展系统集中培训,确保各报名点准确掌握报名政策和审核标准。高考报名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报名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把资格审核关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学籍等信息及其他报考资格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等违规手段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一)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及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为确保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完整、准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应尽快核准完善本地学籍数据,确保10月20日前完成学籍数据的更新校验工作。高考报名前,各地要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坚决杜绝“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审核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

(二)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1号)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报名点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凡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重点核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是否符合迁户政策。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尤其是对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应明确告知后果(若报考,将无法报读本科批次院校)。2024年11月20日前,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一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三)做好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粤教考函〔2023〕34号)等相关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社保、医保等部门,充分利用网上系统和电子数据进行联审,简化审核流程。审核过程中,发现随迁子女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报名,已经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各高中阶段学校可提前组织随迁子女考生进行材料初核,引导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四)加强考生毕业生身份审核。除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物理攀登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教育部批准的类型外,严禁非应届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在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中学有组织非毕业班学生报考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高等学校新生报到时将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考生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五)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2025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安排,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报名点要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材料汇总、资格审核、上报、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避免造成工作脱节和遗漏。要充分利用数据比对、部门联审等办法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工作。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报名信息核验和建档工作


考生档案,包括考生信息(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是考生考试、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入学报到、电子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等相关工作办理的重要依据。考生信息错漏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填报志愿、无法在教育部备案,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等各种问题。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建档工作,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准检验机制。各报名点、各有关中学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的填写、校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考生信息的核准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一是要坚持考生基本身份特征信息使用电子设备程序统一采集。统一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基本身份数据,使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采集考生相片和人脸特征信息数据。二是要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验机制。对于考生填报的信息有电子数据的要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核验,无电子数据的要求考生在签名确认前认真逐项检查报名表内容,采用交叉检查、工作人员复核等方式加强人工核验,重点加强对户籍地、应/往届、学籍、选择考科目、联系电话等关键易错信息的核验,确保电子信息数据准确。三是要及时处理报名过程中遗留问题。对报名过程中无法处理的生僻字等问题,报名结束后要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备案。考生报名后姓名、证件号、户籍、政治面貌等信息有变化,按照“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考生信息修改审核流程”进行更正,信息更正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手续。

五、着力为学生报考提供优质服务


在严格报名资格审核的同时,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机制、简化流程,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在报名过程中为考生办实事,减轻学生报考负担。在随迁子女资格审核、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考生资格审核、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审核等涉及跨部门审核的,要及早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明确审核流程,给出清晰指引;能够利用网上联审,或利用电子数据进行比对的,要尽可能减少学生家长上门,减少开具证明要求;对应届毕业考生,能够由中学集中统一办理的,应通知考生提前准备材料,集中统一办理;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统筹,将报名政策和安排及时通知在校外实习实践的学生,并组织好相关学生的高考报名工作;对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等需要现场评估的,要做好指引,并协调相关部门一次完成评估和材料报送工作。


附件:

1.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


01
报名时间

202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0日。考生报名包含系统注册、网上报名和确认报名共3个步骤,其中系统注册和网上报名的时间为:11月1日至10日,确认报名时间:11月6日至10日


拟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以下类型考生须按上述时间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考生;


2.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简称“3+证书”考试)考生(含报考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


3.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录取(简称依学考成绩录取)考生(此类考生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含免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单招)、职教师资、残障(单招)、消防救援(单招)等类型考生;


5.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试点等,简称高职自主招生)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高职学段(简称三二分段)考生;


6.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录取并于2025年进入高职阶段学习(简称五年一贯制)学生。



02
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44)。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粤府〔2023〕29号)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


3.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4.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截止(2023年11月10日)前具有我省户籍的。


②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1年、学籍满1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3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③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但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2年、学籍满2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


①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②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


(3)同等学力人员


①户籍迁入我省满3年(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在我省参加中考,高考录取时考生须初中毕业(含结业)满3年,并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②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并取得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5.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学生。


7.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台湾省籍学生。


8.在我省定居,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且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9.在我省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我省录取。


10.在我省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3+证书”考试。


11.在我省就读,符合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清华大学物理攀登计划、北京大学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报考资格的非高三毕业班学生,可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如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的非毕业班资格学生只参加高考报名,不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


12.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1.驻粤部队现役军人身份由省军区统一核准确认。


2.本通知所称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3.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129号)执行,具体考核认定办法以各地市教育局为准。


4.具有我省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如户籍迁入时间或学籍(学历)未达到上述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5.学制少于三年的高中阶段学校,其应、往届毕业生初中毕业不满3年的(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03
报考地点


(一)应届毕业生


1.广东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市)报考,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2.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市)报考,也可以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二)往届毕业生


1.广东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能否在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所在地(市)报考,按各地市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2.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所在地(市)报考,能否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报考,按各地市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三)同等学力人员


统一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04
报名办法


(一)报考方式


高考报名前,各地招生考试机构须提前在高考报名系统中审定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报名点代码,并在系统中设定报名点与考生号对应规则。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组织考生自行上网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或在报名点(中学)集中填报。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录取且2025年进入高职阶段学习学生的确认工作由所属高职院校负责。


(二)考生报名基本流程


1.考生注册。考生应先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pg.eeagd.edu.cn/ks),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


2.报名资格初核。报名前,考生应事先准备符合我省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材料),在所在中学或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初核。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事先核准考生报考条件和材料,到报名点集体办理报考手续。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须持报名材料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社会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经初核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报名点派发考生号。考生须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含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纳入诚信体系严肃处理。


3.网上报名。凭个人证件号码或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系统指引,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在内的报考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其中身份证号44开头的广东户籍考生如经报名系统核查户籍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采集和上传相片,并交纳报考费。上传的报名材料支持JPG/PNG/PDF文件格式,大小不超过2M,其中身份证要求上传正反两面、户口簿要求上传首页、户主页、父/母亲或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考生可提前准备好电子文档,方便报名时上传。


4.确认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证明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确认报名手续包括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等。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实施细则》进行。


05
特殊考生报名材料办理与审核


(一)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


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高考报名前,应届毕业生须提前办理《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应届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表》(简称《学籍户籍审核表》);往届毕业生须提前办理《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核表》(简称《报名资格审核表》)。《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签署意见为“材料已核,同意报名高考”的,才能在我省正常报考,并填报本专科批次院校志愿;签署意见为“仅限报高职院校”的,只能填报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仅报考高职院校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分段、“3+证书”专科批次、高职自主招生)无需填写《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办理流程如下:


1.考生办理流程。考生注册成功后,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学籍户籍审核表》或《报名资格审核表》后,应届毕业生连同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提交所在中学集体办理《学籍户籍审核表》;往届生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办理《报名资格审核表》。


2.中学审核。应届毕业生所在中学负责《学籍户籍审核表》内容的初核工作,包括核对《学籍户籍审核表》信息与相关证件信息是否一致,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是否属实等。审核完成后,需有中学校长签名,并盖学校公章后,提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


3.县区招办审核。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证明材料,审核《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给出“材料已核,同意报名高考”或“仅限报高职院校”或“不同意在我省高考报名”的审核意见并签名盖章。各地应充分利用学籍、户籍数据进行核验,审核结果在高考报名系统上提交,并及时告知考生。


(二)随迁子女考生


随迁子女考生在高考报名前应提前办理《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简称《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办理流程如下:


1.考生提交材料。考生填写《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父母社保(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给所在中学进行资格初核。


2.中学初核。中学负责对《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进行初核。初核主要包括考生所填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我省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经初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根据各市县制定的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具体工作流程,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不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所在中学应及早做好解释和学生分流工作,引导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尤其是艺术类、体育类、中职类等特殊类型考生,因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当地高考报名将无法安排考试。


3.职能部门审核。各市县根据本地随迁子女审核工作流程充分利用数据联审等方式,对随迁子女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办理《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盖章等。审核结果应尽早告知考生。


4.考生录入信息。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考生应在网上预报名后,通过高考报名系统输入《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确认时,连同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残疾人考生


残疾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在高考报名系统上填写相应的残疾信息。根据《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考生可以申请在普通高考中佩戴助听器、使用光学放大镜、使用大字号试卷、延长考试时间、免除英语听说考试等合理便利。办理流程如下:


 1.考生申请。残疾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填写《残疾人报考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在高考报名时向报名点提出正式的申请,并按当地安排,由专家组进行现场确认和评估。无残疾人证考生不能申请合理便利。肢体残疾申请延长考试时间的考生,应在申请表中说明考生肢体残疾的具体情况,是否影响书写,必要时可附医院诊断报告。


2.市县审核评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联合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残疾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形成《残疾人报考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


3.结果告知。各市汇总所有考生申请表和评估表,填写《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于2023年11月25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一处)。省教育考试院将联合省残联、医疗专家进行复核,最终审核结果由省教育考试院发文通知。


(四)“3+证书”考生


“3+证书”考试的报考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应往届毕业生(包括退役士兵、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证明报考,入学时由录取高校审核毕业证原件,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的学生,不予报到和注册。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报名。


“3+证书”考生报名时须获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种类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简称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考和颁发的部分职业资格证书,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退役士兵凭退役证可以报考。


已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和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高考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关联证书信息;未自动关联的其他证书,由考生据实填写证书信息,录取前将核查是否属实。未取得证书,但已报名参加2025年1月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报名,并在春季高考填报志愿前取得证书,方可参加“3+证书”考试的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未能通过高考报名系统核验的考生,需于填报志愿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地市招生办办理证书确认手续。退役士兵持身份证和退役证办理相关手续。


持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考和颁发的部分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名称可参见2025年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的考生,报考时须如实填写证书名称、证书号码等信息,并上传证书图片。考生须对填写证书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生院校在录取、入学时须对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核验。职业资格证书不符合招生专业要求或未能通过核验的考生作退档或退学处理。建档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和职业技能证书的复印件须放入档案。


已获得“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下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关联考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若系统未能关联到考生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考生可在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书电子版等证明材料。尚未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在2025年3月1日前可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还须在我省2025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前联系报名点或所在地市、县区招生办补充相关证书信息。我省2025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另文通知。报名完成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统一核查考生所填报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


(五)体育艺术类(含体育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下同)考生


体育艺术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其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


艺术类专业能力考试分为省统考和校考。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六个类别省统考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戏曲类考试模式另文通知,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报;其中,音乐类考生在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三个专业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在普通话、粤语两个专业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表(导)演类考生在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专业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校考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的省统考。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我省工作安排,2025年起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其中健美操、啦啦操专业能力考试实行省统考。


体育、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及考试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


06
考试费


考生须按规定交纳考试费。考试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执行。文化科考试费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能力(术科)考试统考费一同交纳,实行网上交费。


07
体检时间


所有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体检。普通高考体检时间为高考报名后至2025年2月23日。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须于2025年3月1日前完成体检数据上报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参加2025年春季高考高职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复检时间安排在2月26日至28日,复检后需修正数据的,须于3月3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高考补报名考生的体检时间安排在3月份,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4月10日前完成体检数据(含复检修正数据)上报。仅参加6月份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复检时间安排在6月11日至13日,复检后需修正数据的,须于6月11日至21日期间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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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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