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三二分段”高职学段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第五章 转段考核规则
第六章 招生程序和录取原则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九章 组织保障
第十章 考试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违规处理
第十二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3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42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14号)等文件通知精神,保证我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校招生工作情况,特指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57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奥体路52号;邮政编码:510663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对口中职学校相关领导、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对口中职三二分段招生选拔考核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高职对口中职三二分段招生选拔考核招生政策,负责制定高职对口中职三二分段招生选拔考核工作招生章程、考试办法和实施方案,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及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设立专业理论考核工作小组、术科(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命题、面试、技能测试等考核选拔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 “三二分段”招生专业及计划
高职专业及代码 | 计划 | 对口中职学校 | 对口中职专业及代码 |
社会体育(570301) | 50 | 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 | 运动训练 (770303) |
50 | 江门市体育运动学校 | 运动训练 (770303) | |
体育运营与管理 (570311) | 25 | 江门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 市场营销 (730602) |
休闲体育(570302) | 40 | 广州市白云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 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 (770302) |
40 |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 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 (770302) | |
体育艺术表演 (570316) | 30 | 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 | 社会文化艺术(750401) |
30 | 潮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 社会文化艺术(750401) | |
50 | 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 | 社会文化艺术(750401) | |
50 | 东莞市五星职业技术学校 | 社会文化艺术(750401) | |
50 | 广州市花都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社会文化艺术(750401) | |
运动训练 (570303) | 60 | 潮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 运动训练 (770303) |
50 | 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 | 运动训练 (770303) | |
50 | 东莞市商业学校 | 运动训练 (770303) | |
50 | 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 | 运动训练 (770303) | |
120 | 河源市体育运动学校 | 运动训练 (770303) | |
150 | 惠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 运动训练 (770303) | |
70 | 茂名市体育运动学校 | 运动训练 (770303) | |
100 | 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 | 运动训练 (770303) |
第十五条 转段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是2021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取得当年中职学段毕业证书,符合粤教职函〔2021〕19号等文件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试点专业“三二分段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
2.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等级证;(6)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各专业要求技能证书对应用表
招生专业 | 证 书 要 求 | |
证书名称 | 发证机关 | |
社会体育 | 三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E级及以上体育技能课程证书;计算机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会计电算化员/营销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类、商贸类、计算机类) 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有关体育运动类、健康类、计算机类、信息网络类、通讯技术类、金融类、保健类等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旅游证书;会计证书。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国家体育总局 |
体育艺术表演 | 三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E级及以上体育技能课程证书;计算机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会计电算化员/营销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类、商贸类、计算机类) 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中国舞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证;中国舞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证;教育综合证书;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国家体育总局、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蹈家协会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三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E级及以上体育技能课程证书;计算机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会计电算化员/营销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类、商贸类、计算机类) 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体育运动类、健康类、计算机类、信息网络类、通讯技术类、金融类、保健类等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育基础综合证书;旅游证书;会计证书。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国家体育总局 |
运动训练 | 三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E级及以上体育技能课程证书;计算机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会计电算化员/营销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类、商贸类、计算机类) 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国家体育总局 |
休闲体育 | 三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E级及以上体育技能课程证书、中级攀岩指导员证书、中级户外指导员证书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国家体育总局 |
第十六条 免试录取、免考专业技能的相关条件
1.我校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三二分段班”学生,由中职学校组织考生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我校考核,就读我校相应专业。
2.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对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专业技能课按照满分值计算。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第十七条 中高职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两年。考生正式录取后,不能转专业。
第五章
转段考核规则
第十八条 考核科目设置
转段考核由我校牵头,由我校招就办、二级学院以及对接中职学校联合实施转段考核工作。中职学校负责课程教学工作,我校负责转段考核命题、考核和成绩认定工作,实行教考分离。我校二级学院(对接专业)会同对接中职学校确定中高职三二分段中职学段前两年3门基础理论课程(包括1门公共基础课程和2门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作为转段考核课程。基础理论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考核满分成绩均为100分(其中,基础理论每门课程按百分制原始成绩的20%计入);考核总成绩=(基础理论课程成绩×40%)+(专业技能课程成绩×60%)
第六章
招生程序和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综合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条件
1.符合我校三二转段报名条件。
2.转段考核成绩符合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和我校招生招生章程规定、转段考核方案要求。
3.符合我校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要求。
4.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5.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一条 录取办法。我校依据中高职三二转段考核录取工作依照《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三二分段”高职学段招生章程》按照考核成绩录取转段新生:2024年录取的三二转段新生的基础理论课成绩(满分100)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均需达到60分以上(含),在双达线基础上,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基础理论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基础理论课程成绩×40%+专业技能课程成绩×60%
第二十二条 录取程序:录取时,我校会同中职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 经我校“三二分段”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如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七条 中高职三二分段招生试点工作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八条 转段方案及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不损害学生利益”的原则,按程序及时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九条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十条 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巡考、录取等重要环节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第十章
考试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转段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执行。
第十一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二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申请流程及奖助标准详情于入学后见我校《学生手册》及相关规定。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034014
传 真:020-61034014
电子邮箱:61034014@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tz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bgs.gdtzy.edu.cn
第三十五条 招生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检监察室(审计工作部)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王茜
监督电话:020-62291339
电子邮箱:gdtzyjw@126.com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招生转段选拔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本文标题: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三二分段”高职学段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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