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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书志愿录取,如果被不喜欢的专业录取,可以转专业吗?

广东3+证书志愿填报时间

定在3月中下旬

同学们要了解志愿录取相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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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自己被调剂到不喜欢的专业

能申请转专业吗?

如果真的发生了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呢?

  关于转专业,省内大部分专科院校都可以转,但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具体情况还是要咨询各自的学校,所以小编建议在填志愿前主动咨询院校!

关于转专业要求,总体来说主要分为三种形式:

第一种:高门槛

  有些学校会对转专业提出非常高的要求,比如要求很好的成绩(本专业需要达到一定的名次和绩点),考生获得相应专业的省级以上奖项等,还会严格限制转专业的人数,严格限制热门专业的人数,在转专业前需要通过学校的专业考试,所以在这些学校,成功转专业的都是学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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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广东某职业学院转专业规定

第二种:低门槛

  如果是开学一段时间后或第二学期提出转专业,有一些学校对转专业有一定的要求,比如不挂科,或者成绩排名在多少名以内等,无迟到无迟到等。这些门槛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达到,如果你们真的有转专业的决心的话,达到这些要求是比较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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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零门槛

  有些学校对转专业没有太大的限制,尤其是广东的部分民办专科院校,例如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广东肇庆航空职业学院等,只要同学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一般开学报到前电话联系学校提出申请,或报道当天申请),学校审查通过就可以,但可能会适当控制转专业的人数,和热门专业的人数。

  这些情况可能申请不了转专业

  (1)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不得转入统招专业;

  (2)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5)一些稀有专业,如小语种专业等;

  (6)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转专业可能存在的限制

  (1)院系限制。转系要得到双方院系许可,一般转入的院系还会组织测试。另外,不是所有院系都接受转系申请。一般而言,在本系内转专业,或者转入冷门专业要相对容易一些。而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转入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名额也特别少。除非学生特别优秀,否则想转到这些热门院系,几乎不可能。

  (2)名额限制。各高校规定的转专业名额,一般占全年级总人数的5%~20%。部分院系会设置关卡以避免优秀人才的流失。有些院系为了保证优质生源,规定“只许转入,不许转出”,这使得拥有转专业资格的同学比例更小。

  (3)成绩限制。不同高校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成绩要求不一样,这就是说,要想获得转专业的机会,首先得把本专业的课程学好。

转专业需要谨慎

  大一新生,一年的时间对所学专业不一定能有全面的认识,许多学习都还只是在初级阶段,这时候很难对自己是否喜欢这个专业做出定论。而且,同学们在转专业前后基本上都面临着相似的学习、生活环境,因此并不能过度期望通过转专业来改变现状,而要学会心平气和地融入大学的学习、生活环境。

  此外,一味看就业率来决定转专业的做法也应慎重,因为今天的热门行业几年后未必如此,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关键在于自己是否能热爱所学专业并努力学好。 如果实在想转专业,也要选择相近或相关的专业,这样把握性大一些,学起来也会比较容易一些。

部分院校转专业要求汇总

深职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摘)

第六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九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所录取的专业注册完成学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其他专业有学位的前提下,可以在同培养层次的专业间申请转换专业:

  1.新生入学后学习确有困难的,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定后,省外录取的学生可申请转入高考入学录取分数与自己分数相近的专业或比自己分数低的专业,省内录取的学生可申请转入高考入学录取分数比自己分数低的专业;

  2.按照专业大类(群)招生的学生,可以在一年级按照规定,在所在专业大类(群)中申请一个具体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3.对于有特殊原因的二年级学生,经学校批准可以申请转入一年级其他相关专业;

  4.个别学生在校(籍)期间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5.少数学生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专业技能证书、获奖证书、作品等证明),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可以申请经过学校组织的测试或审核,转入相关专业;

  6.在籍学生服兵役退伍复学或创业休学期满后,可以申请转换专业。

  学生在校期间一般只能转1次专业。转入特殊招生的专业(如美术、音乐、体育类等)需要符合该专业招生时的报名考试要求。

  第三十条 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审核和公示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已上三年级者;

  2.应作退学处理者;

  3.有记过以上违纪处分者;

  4.不同培养层次之间者(即不予跨培养层次转专业);

  5.无正当理由者。

  根据深职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审核和公示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如下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深职院〔2015〕148号

  第一条 转专业条件和范围

  转专业是指由统一招生录取的专业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籍变动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参加统招的成绩达到拟转入的专业录取分数;2.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在本专业就读,需要疾病救济的;3.确有专业特长,转专业后能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4.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5.各类教学改革需要(如大类招生分流,创新班选拔等);6.高年级转入低年级在读学生。

  第二条 转专业时间和申请

  1.转专业申请时间

  新生转专业:每学年第一个学期的第16-17周内接受新生的转专业申请。

  高年级转入低年级:每学年第二个学期第16-17周内接受高年级转入低年级的转专业申请。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时接受转专业申请。

  各类教学改革:根据教改的进程统一批量受理。

  2.填报申请及其证明材料

  学校在接受申请前公布各专业可接收的学位名额。

  学生在申报期内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可以填写1-2个备选专业,以便在主专业没有名额时调剂到备选的专业。

  转出学院审核学生的转出原因和资格后,由转入学院审核转入条件和资格,并对因病和专业特长转专业学生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真实性审查。

  因疾病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仅限于转入分数相近的专业,同时需出具三甲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

  因专业特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三条 转专业审核与公示

  对于新生转专业和高年级转入低年级专业的申请,由教务处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组织复审。对因病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由学校组织复查。

  对因专业特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由转入学院进行考核或测试;相关学院须成立考核机构,确定笔试试题或面试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与测试,集体评定并将相关材料归档,确保操作程序公开、公正。

  通过复审的申请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并做出是否同意的结论,并在校园网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由学校纪检部门专责受理实名举报和申诉。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学校在下学期初予以办理转专业,同时签署公文上报省厅在学信网予以变更。

  第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1.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

  2.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

  3.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学时)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学生;

  4.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5.在校期间原则上已有一次转专业的;

  6.在校期间凡是受过校级处分或有二分之一及以上的课程不及格;

  7.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不能转到统招专业,如免试生、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港澳台单独招生等。

  第五条 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转专业工作涉及的各环节,凡是有虚假材料、伪证和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行政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追究直接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依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载录诚信档案。

  第六条 附则

  新疆、西藏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转专业条件和范围。

  对突发事件及其他特殊情况,经初审、复审后交学校做专题研究。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深职院〔2015〕41号)同时废止。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为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学习积极性,以学生为中心,培养具有自主发展能力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15]12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转专业的条件

  1.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学校和专业完成学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允许转专业:

  (1)入学后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复检,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不能在原录取专业学习,但可以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2)学生确有与要求转入专业相关专长,中学阶段获得省级以上(含)相关专业奖励;

  (3)退役后复学学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申请转入新专业的;

  (4)在校创业取得创业成效并得到校级及以上部门认同的;

  (5)经学校审查,学生确有合理事由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6)符合学校其它规定,允许学生转专业的。

  2.新生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学生复学时,所录取的专业停招的,征得学生同意后,可转入相近专业。所有转专业结果在校内予以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3.为适应行业企业需求,二级学院经学校允许后需调整专业时,征得学生同意后也可在二级学院内转专业。

  4.以下情况不准转专业:

  (1)除文理兼收的专业外,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跨批次(统一高考、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中高衔接、高本联培、专升本等)、跨层次(高中层次、三校生)、跨学制(三年制、二年制)转专业的;

  (2)入学成绩低于转入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3)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4)有不及格课程记录的;

  (5)入学以来有违纪违规记录的;

  (6)应作退学处理的;

  (7)经申请,未通过学校审核的。

  5.各二级学院转出和接收转入学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该专业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5%,且转入后行政班人数原则上不大于55人(小班设置的班级一般不大于35人)。

  高考成绩或在校表现优秀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转专业的程序

  1.受理时间

  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提出申请,退役学生在复学后一个月内提出,超过时间不再受理。

  2.办理程序

  (1)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转专业《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符合转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2)在二级学院转专业,由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批准、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初审、主管教学的校长签字同意后实施;

  (3)跨二级学院转专业的,须由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和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初审、主管教学的校长签字同意后实施。

  3.结果公示

  (1)转专业手续办结后,教务处将转专业结果予以校内公示7天。

  (2)公示后无异议的,转入新专业学习。

  (3)公示后有异议的,教务处组织复核。经复核符合规定,准予转专业;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学生转专业资格。

  三、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1.转入新的专业后,学号信息不再更改。应当完成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相应学分,方能毕业。

  2.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其内容要求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学分高于或相同于转入专业要求,且考核成绩合格者可以相抵;若课程内容要求差距较大,学分数与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的,应补修;其余的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允许折算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3.在学校批准转入另一专业学习之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当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核及其它要求一切活动。

  4.学生转入的专业已开设过的课程,没有修读的要进行补修,补休前应办理补修和补考课程的相应手续。

  四、其它

  1.转专业后,学生应按照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及其它费用标准缴纳费用。

  2.教材按转入的新专业发放,已领取的原专业教材可在不污损的情况下退换处理。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施行。此前文件中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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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信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2020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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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职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番职院教〔2019〕13号

学校各单位: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业经学校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10日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

  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个性,培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的技术技能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番职院教〔2015〕41号)予以修订。

  一、基本原则

  (一)转专业必须是学生自愿申请,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办理。

  (二)学生转专业必须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转专业的程序和规定的时间办理。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因休学原因在复学时原专业已不再招生的;

  4.上级文件规定或经学校党委会(行政会)研究决定的其他可以转专业的情形。

  (二)下列情况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入学以来曾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学校已对专业进行调整的情况除外);

  2.统一考试(高考、学考、3+证书等)成绩未达到拟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

  3.学生申请跨招生类别转专业的;

  4.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5.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在其生源地不招生的;

  6.已申请成功转专业的;

  7.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不正常的;

  8.恶意拖欠学费的;

  9.上级文件规定或经学校党委会(行政会)研究决定的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三)退役复学、创业休学复学的学生需要转专业的,可适当放宽转专业的规定,但是存在 (二)中第1、7、8条和跨学制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退役复学学生需提供退役证;创业休学复学的学生需提供以法人身份注册的工商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股东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章程复印件及公司每月运营情况等证明材料,并经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核认定。

  (四)不符合上述转专业条件的同学,在原专业学习一年后仍无法适应,可适当放宽录取分数线、生源地的限制,申请转入下一年级符合转专业条件的专业。

  三、办理时间和程序

  (一)办理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新生报到后第一周和教学周第十八周分两次受理转专业申请,其他时间一律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二)办理程序

  1.启动转专业申请后第一周内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教学资源和报到情况,向教务处提供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数(各专业已有人数加计划转入人数后总人数不超过原计划招生人数)、测试科目和测试方式。测试科目一般不超过两门,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后及时上交教务处。

  2.教务处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各专业可接纳转专业学生数,测试科目和测试方式,各专业招生类型、生源地及统一考试最低录取分数线。

  3.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并符合申请条件,在第二周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交二级学院审核。

  4.教务处协同各二级学院于第三周组织学生参加转专业测试;

  5.各转入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转专业测试成绩和各专业转入名额择优选拔,并确定转专业名单。各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委员会同意,将转专业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分管校长批准,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再由教务处下发转专业通知单,并要求发布转专业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转专业手续,若逾期不办理转专业手续则认定为自动放弃,此后不再受理转专业申请。学校在办理完成转专业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专业调整情况提交学信网,供学生查询。

  6.转专业通知下发后,各转出的二级学院将学生的学习成绩等档案材料转交转入的二级学院。

  四、异议与违规处理

  (一)当转专业结果公示出现异议时,教务处应及时组织调查异议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和收集的相应证据反馈给提出异议者。存在有争议的,应及时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消除异议后若有新增名单,须将新增名单重新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然后进入下一程序。

  (二)学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它相关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转专业资格,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三)学校经办人员在办理学生转专业过程中违反规定的,由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处理。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违规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外,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涉嫌违纪的,按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学费结算

  学费收取方式:如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差额实行多退少补。

  六、成绩与学分管理

  (一)如学生在原专业所学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与转入专业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在课程性质、内容、学分数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成绩有效,否则应重修。

  (二)对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如学生在原专业未修,应予以补修。

  (三)转专业学生毕业必须在弹性学制规定的时间内(三年制专业须在六年内、二年制专业须在五年内)完成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的学习任务,并达到转入专业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

  七、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番职院教〔2015〕41号)同时废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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